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日前,合肥一女子因占道拍摄视频受到关注。交警调查后确认,其存在违法停车、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以100元、50元罚款。
一条摆拍视频引来交警关注
画面中,女子围绕车辆进行拍摄,现场还摆放了啤酒等道具。随着视频的传播,有网友发现,车辆停放位置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情况引起合肥交警关注。接到线索后,合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蜀山大队民警艾婉燕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对视频拍摄情况进行核查。
经调查,当事人为拍摄短视频,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上,并在车辆附近完成拍摄。民警随后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驶离现场。
“拍摄视频可以理解,但不能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艾婉燕介绍,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及两项交通违法:机动车违法停车,以及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最终,交警依法对其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为处以50元罚款。
对于拍摄者来说,这可能只是完成一段视频内容的一个场景;但在真实道路环境中,停放在路面的车辆、出现在机动车道内的行人,都会改变其他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
道路不是拍摄场车流不是背景板
“道路不是取景地,车流不是背景板。”艾婉燕表示,城市道路首先承担车辆、行人的通行功能,并不是供个人拍摄、停留使用的场所。
她介绍,尤其是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较快,驾驶员需要不断观察前方路况。如果道路中出现临时停放车辆或行人逗留,容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增加避让风险。
此次事件中,当事人车辆停靠道路并非因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而是为了完成视频拍摄。交警提醒,短视频创作可以有创意,但公共道路的使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违法停放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市民在拍摄短视频、记录生活时,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避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交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