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我省法院依法对12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5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此次集中宣判的12起案件,既有依托农村宗族势力形成的“村霸”、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黑恶团伙实施的传统黑恶犯罪,又有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强迫消费、劳务碰瓷等新型黑恶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全省法院在案件审判中坚持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定不移扛起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持续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记者 李晓群)